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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萬松園橫路14號小辦公室出租區一樓門面多為小型印刷廠
  見太平洋房屋習記者胡鼕鼕 攝
  本報訊(記者唐煜)昨日,江票貼漢區萬松園橫路14號居民反映,這裡的一樓全是印刷廠,噪聲、油墨味日夜擾民,5年來多次向有關部門投訴無果。
  記者趕到萬松園橫路14號看到,院內只有固態硬碟一棟9層樓房,一樓被13家印刷廠、印刷倉庫占據,2至9樓是住宅。多數印刷廠內的牆壁上未懸掛工商營業執照。
  居民介紹,這棟樓住有260多戶。5年前一樓是車庫,後被人購買,轉租給這些印刷廠,成天喧鬧,油墨味刺鼻,白天不敢開窗,小孩無關鍵字行銷法安心做作業,老人難以入睡。印刷廠內紙張多,若突發火災,樓上居民安全受威脅。裝運印刷品的貨車常堵住進出道路。
  印刷廠老闆避而不見,幾個職工說,廠子是合法的,用的是環保油墨。
  白松社區居委會人員表示,他們無執法權,只能協調。居委會接投訴,找有關部門來看過,但印刷廠擾民如故。
  萬松工商所人員稱,這13家印刷廠均有工商營業執照。噪音與油墨味不屬工商管轄範圍。對印刷行業核發工商營業執照,只要有文化經營許可證就可辦理,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環評是核發工商執照的前置條件。
  區文化部門人士表示,具備一定資金、一定面積的固定廠房,就可辦理文化經營許可證,不需要辦理環保評估。
  區環保局人員說,此處印刷廠無一家向環保部門遞交環境評估報告。根據有關規定,核發印刷業工商營業執照,需進行環評。噪音已納入“大城管”管轄範疇,屬城管部門管理,環保部門只是配合。
  區城管部門人士則表示,這些印刷廠在居民區內,應屬環保部門管理範疇。
  法規 環評後工商文化部門才可發照
  江漢區環保局負責人稱,居民區的印刷廠屬於建設項目,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明文規定,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,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前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、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;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,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,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。
  借鑒 外地居民區環保有法可依
  《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》第七條規定,在居民居住區內開辦產生煙塵、有害氣體、污水、噪聲、振動等污染的生產經營項目,應當向環保部門申請辦理環境影響審批手續,採取保護環境的措施。對侵害周圍居民生活環境而又沒有切實措施消除污染的項目,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。
  目前,我市還沒有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或管理辦法等法規。  (原標題:13家印刷廠扎堆社區擾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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